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您,新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应牢记三个适当原则

【案例介绍】。泰康

客户Z先生是人寿一个城市的农民工,年收入约5万元。安徽几年前,司提市民在朋友的醒新推荐下,他通过保险公司的购买个适电话销售渠道购买了多份保单,年保费总额为3万元。保险一年前,牢记Z先生偶然遇到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当原销售人员小王。当小王帮助Z先生整理保单时,泰康他发现他的人寿保单是年金产品,没有足够的安徽保证。在小王的司提市民建议下,Z先生补充了严重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。醒新后来,购买个适Z先生因病住院,联系代理小王咨询索赔。在小王的帮助下,Z先生成功完成了索赔,并感谢小王及时补充医疗保险。

泰康人寿安徽分公司提醒您,新市民在购买保险时应牢记三个适当原则

[案例分析]。

作为一名“新公民”,客户Z先生应首先为自己购买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意外伤害保险和其他保护产品,并充分考虑自己的支付承受能力,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保险产品。Z先生在早期阶段投保了多份年金保险,没有充分评估他的实际需求和收入,不符合消费者的“适宜性”管理要求。幸运的是,我在后期为自己购买了医疗保险和严重疾病保险,弥补了安全的不足,减轻了疾病引起的经济压力。

[法律依据]。

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宜性管理机制,评估产品风险,实施分级和动态管理,评估消费者的风险认知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,通过适当的渠道向适当的消费者提供适当的产品或服务。

【风险提示】。

新市民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前,应充分考虑自己的需求、保费预算、风险承受能力、年龄和健康状况,综合评估后选择最合适的产品。与此同时,选择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,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了解保险范围和免责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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